例:爺爺在房間猝死,奶奶在客廳手持電話倒地口吐白沫的現場狀況,故可能有下列情形發生:
(1)爺爺先死,奶奶後死(奶奶為爺爺之繼承人之一):
奶奶與其他繼承人一同繼承爺爺之遺產,奶奶之遺產包括自己本身之財產及繼承配偶(即爺爺)之應繼份,再由奶奶之法定繼承人,即奶奶之子女平均繼承。
(2)爺奶同時死亡:
爺爺與奶奶互不為繼承人(因不符合民法1147條規定),爺爺之遺產排除奶奶後,由子女平均繼承,相同的,奶奶之遺產排除爺爺後,亦由子女繼承。
「法條」:
民法第11條 (同死推定)
二人以上同時遇難,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,推定其為同時死亡。
民法第1138條 (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)
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: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二、父母。
三、兄弟姊妹。
四、祖父母。
第1147條 (繼承之開始)
繼承,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。
(1)爺爺先死,奶奶後死(奶奶為爺爺之繼承人之一):
奶奶與其他繼承人一同繼承爺爺之遺產,奶奶之遺產包括自己本身之財產及繼承配偶(即爺爺)之應繼份,再由奶奶之法定繼承人,即奶奶之子女平均繼承。
(2)爺奶同時死亡:
爺爺與奶奶互不為繼承人(因不符合民法1147條規定),爺爺之遺產排除奶奶後,由子女平均繼承,相同的,奶奶之遺產排除爺爺後,亦由子女繼承。
「法條」:
民法第11條 (同死推定)
二人以上同時遇難,不能證明其死亡之先後時,推定其為同時死亡。
民法第1138條 (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)
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: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二、父母。
三、兄弟姊妹。
四、祖父母。
第1147條 (繼承之開始)
繼承,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