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作自用住宅使用者,按2‰稅率課徵地價稅,其他作一般使用者,按6‰稅率課徵,未作任何使用,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者,免徵地價稅。
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土地、
台北市、新北市..等持分土地、畸零地、道路用地、
疑難土地~~~高價收購 0982-683151 ~~ 龍 先生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作自用住宅使用者,按2‰稅率課徵地價稅,其他作一般使用者,按6‰稅率課徵,未作任何使用,並與使用中的土地隔離者,免徵地價稅。
持分土地、持分房屋、分別共有、公同共有土地、
台北市、新北市..等持分土地、畸零地、道路用地、
疑難土地~~~高價收購 0982-683151 ~~ 龍 先生